宠物饲料(宠物食品)标签,合格与否的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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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宠物饲养日益盛行的今天,宠物食品的安全性与合规性成为广大宠物主人关注的焦点。瑞旭集团作为专业的法规服务提供者,深知宠物食品标签合规的重要性,并基于多年经验,对宠物饲料(宠物食品)标签的合规要点进行了详尽的梳理。

宠物食品标签合规要点

  1. 产品名称:宠物饲料产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位于标签的主要展示面。商品名称如有,应放在通用名称之后或之下,且字号不得大于通用名称。避免通过任何形式突出或强调部分内容。

  2. 原料组成:需按照各类或各种饲料原料成分加入重量的降序排列,并与《饲料原料目录》中的名称一致。部分品种名称应标注具体加工方式,类别名称应与《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附录2的规定一致。

  3. 各类声称:宠物食品标签上不得有预防或治疗宠物疾病的声称,所有声称都应有证明材料。成分声称时,不得突出或强调部分内容,可以声称“不含有”某种饲料原料或添加剂,但不得对不允许添加的成分进行声称。

  4. 水分还原:仅特定饲料原料可进行水分还原,如新鲜水果和蔬菜、肉类、鱼类的脱水物及谷物。需根据《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附录7的规定进行计算。

  5. 外文使用:标签文字应以规范的汉字为主,其他文字(如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应小于相应的汉字。

常见错误示例解析

  1. 产品名称突出:部分产品名称在标签上过于突出,不符合法规要求。
  2. 原料组成不规范:原料名称未与《饲料原料目录》一致,或未按照重量降序排列。
  3. 声称不当:存在对宠物疾病进行预防或治疗的声称,或未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4. 外文使用不当:外文内容大于相应的中文,或未做中文对应标识。

人类级食用标准?

宠物饲料(宠物食品)中所有的原料和添加剂必须是《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目录》中的物质成分,产品应当是饲料级的,而非食品级原料。因此,应避免在产品标签上标示“人类食用原料”、“人类级别食用标准”、“食品级”等类似声称。

总之,宠物食品标签的合规不仅关乎企业的合法经营,更关乎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宠物的健康。瑞旭集团希望通过本指南,帮助宠物饲料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规,确保宠物食品的安全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