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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介入,严惩罚没收入异常增长与执法乱象,守护公平与正义
内容:
近日,关于农民在农忙时节因购买柴油而面临的高额罚款引发了广泛关注。即便从轻处罚,仍需缴纳三万元之巨。但今日,国务院已正式将罚没收入异常增长、频繁异地执法等乱象提上了顶层设计的议程,这无疑为饱受执法不公、权力滥用之苦的民众带来了希望。
据大河报及其他权威媒体报道,国务院要求强化执法监督,密切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异地执法频繁以及大额顶格处罚等问题,对相关执法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对于情节较轻、主观恶意不大、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违法行为,应采取更为柔性的执法措施。
这一要求并非针对个别案例,而是对当前普遍存在的执法不公现象的深刻反思。例如,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江苏企业家在家中被异地带走,后在浙江跳车逃脱的事件,便是此类问题的缩影。异地执法、远洋捕捞执法中的逐利倾向,以及交通、小商贩、小本经营等领域名目繁多的处罚,都使得企业家心生畏惧,百姓怨声载道。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提出要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在处罚时,应充分考虑经营主体的违法情况和承受能力,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处罚限度。这些话语直击要害,触动了广大民众的心弦。
诚然,必要的处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但处罚绝非目的,更不能成为某些部门增收的手段。否则,无异于杀鸡取卵,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法治根基。因此,在行使裁量权时,必须准确把握法规与情怀的平衡点。知法守法,更要心中有民,不为难百姓,不滥用权力。
据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非税收入同比增长高达17%,其中10月和11月的增速更是逼近40%。在这组数据中,不乏因执法不当而产生的“罚没款”。这种罚没收入的异常增长,无疑加剧了企业与百姓的负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对此,必须予以坚决遏制和纠正。
正如杭州某派出所向辖区企业发布的公告所言,如发现外地公安在没有本地民警陪同的情况下非法进入企业办案,应立即报警并录像取证。企业家和百姓不是某些部门的提款机,频繁的异地执法和大额顶格处罚,不仅掏空了社会的经济活力,更侵蚀了执法的公信力。长此以往,将形成恶性循环,难以自拔。
回顾过去,不乏企业家因冤案而被羁押,最终由国家赔偿的案例。这些执法违法的行为,最终由国家买单,教训深刻。民众有疾苦,执法需规范。罚没收入的异常增长,正是问题导向的集中体现。它关乎经济发展,关乎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甚至关乎人身安全、权力尊严、法制信仰和社会信心。
因此,对于这些问题与乱象,必须进行全面梳理和监督,关键在于落实。要严抓审核,严抓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坚决纠正。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确保执法的公正性,才能安抚民心,重建社会的法治信仰和信心。国务院的介入,无疑为社会的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广大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