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夜晚,巫溪天星乡宝龙村,巫溪县公安局宁厂派出所民警在执行夜间执法巡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上的驾乘人员神色紧张。经过依法盘查,他们在车辆后备箱发现了一具疑似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黄麂的动物死体,以及作案工具气枪、铅弹、气罐、热成像仪等。
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胡某等三人,为满足个人爱好和口腹之欲,多次相约使用气枪、热成像仪等工具进山狩猎。面对实物,三人对其非法使用气枪猎杀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野生动物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伙伴。非法捕杀并食用野生动物不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更会触犯法律。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报道,图片由巫溪县公安局提供。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