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修正)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修正)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修正)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
  • 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了票据活动的基本原则、票据的定义和票据行为的规定。
  • 第七条至第八条:规定了票据签章的形式和票据金额的记载要求。
  • 第九条至第十条:规定了票据的记载事项、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遵循的原则。
  • 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票据权利的限制和无效情形。
  • 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规定了票据抗辩和票据伪造、变造的法律责任。
  • 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票据丧失和挂失止付的法律规定。

第二章 汇票

  • 第一节 出票:定义了汇票,并规定了出票的基本要素和规则。
  • 第二节 背书:规定了背书的形式、限制和背书人的责任。
  • 第三节 承兑:定义了承兑行为,并规定了承兑人的责任。
  • 第四节 保证:规定了保证人的条件、保证的形式和保证人的责任。
  • 第五节 付款:规定了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期限和付款人的责任。
  • 第六节 追索权:规定了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和方式。

第三章 本票

  • 定义了本票,并规定了本票的出票人、出票行为、付款期限和追索权等事项。

第四章 支票

  • 定义了支票,并规定了支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使用和支票的责任等事项。

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 规定了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原则,以及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和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等事项的法律适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规定了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
  • 规定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的责任。
  • 规定了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法律责任。
  • 规定了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规定了本法规定的各项期限的计算方法和票据凭证的格式和印制管理办法。
  • 规定了票据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和施行。
  • 规定了本法的施行日期。

这部法律旨在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详细规定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各个环节的行为规则和责任,为票据的合法流通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