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受贿1.86亿余元,一审获死缓判决

标题: 柳州市委书记吴炜受贿1.86亿余元,一审获死缓判决

受贿1.86亿余元,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一审判处死缓!

正文

2024年12月19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的受贿和滥用职权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吴炜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吴炜的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也将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吴炜在2004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同或单独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亿余元。同时,他还违反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需经国务院审批的规定,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以举债融资等方式建设柳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考虑到吴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受贿款项未实际取得,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已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庭根据上述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