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赔偿6800元,学员在健身放松中伤身

瑜伽馆赔偿6800元,健身者“伤身”维权之路

随着健康生活的日益推崇,瑜伽成为许多人选择的健身方式。然而,当健身瑜伽变成“伤身”瑜伽时,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我们揭示了这一问题的答案。

甘某,一名上班族,因工作压力大选择瑜伽放松身心。今年5月,她在一家瑜伽馆报了五个月的课程,花费1400元。然而,在一次课程中,教练要求她做一个“鸽子式”动作,导致她腰部受伤,回家后疼痛加剧。瑜伽馆负责人杨某最初建议她贴膏药休息,但甘某感觉疼痛未缓解,就医后被诊断为腰部损伤,需卧床三周。甘某多次与瑜伽馆协商赔偿,但瑜伽馆坚称自己无责任,双方协商无果。于是,甘某将瑜伽馆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1190元,并赔偿医药费396元和误工费9000元,共计10586元。

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通过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发现双方差距较大。瑜伽馆认为甘某腰部损伤与瑜伽无关,且认为误工费过高。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了有效化解矛盾,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方式调解,耐心分析事情起因、经过和争议焦点,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出发,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瑜伽馆同意一次性赔偿甘某各项费用共计6800元,并在签完调解协议后当场付清。

法官释法指出,瑜伽馆作为专业的瑜伽培训教学服务机构,应为学员提供安全的健身环境和专业的健身服务。因未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甘某受伤,瑜伽馆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知晓练习瑜伽的相关风险,并对自己的身体状态、承受能力等有充分的认知,因此对于损害的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官提醒,在健身瑜伽课程中,学员与机构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瑜伽馆等健身机构应当为学员提供安全的健身环境和专业的健身指导服务,并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学员也应对自己的安全尽合理注意义务,遵守相关注意事项和健身规则,量力而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这起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追求健康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合理选择健身方式,避免“伤身”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