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员工多次早退1分钟被开除,合理合法

在繁忙的工作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是每个劳动者应尽的义务。然而,近日一起因“早退1分钟”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产业园人民法庭引起了广泛关注。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1日,陈某入职武汉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陈某确认遵守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其中规定,年度累计迟到、早退达6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将给予开除处理。

2022年12月6日,公司向陈某发送了辞退函,理由是他有多达6次的早退记录,累计时长均不足1分钟。陈某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公司对于“早退”的定义缺乏明确标准,因此他申请了劳动仲裁。

监控证据与司法判断

通过公司监控录像,确实显示陈某在中午12点前1分钟左右离开工位。但法院认为,仅因为提前1分钟离开工位就认定为“早退”显然缺乏合理性。此外,公司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未对陈某的早退行为提出整改或处罚,却在最后一次性提出解除通知,这一行为被认为是不当的。

裁判结果

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一项较为严厉的处罚。在认定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以此为由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除了审查制度的合法性,还应考虑其施行的合理性。因此,法院认定公司的解除行为缺乏依据且不合理,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维持原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这一判决意味着,劳动者因“早退1分钟”被开除,在法律上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来源:人民网、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

温馨提示:每个公司都有其规章制度,但在执行时应确保公正合理。对于劳动者而言,遵守规章制度是责任,但公司的处罚也应合法合理。此案的判决提醒我们,在劳动关系中,双方都应遵守法律,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