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手续中‘元’是否应大写为‘圆’?

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元”已经取代了“圆”。从该法律颁布后,“元”就已经是大写的正确写法。

此外,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也明确指出,人民币的单位为元。因此,在日常书写人民币单位时,我们都应该使用“元”而不是“圆”。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元”的大写写法应该还是“元”,而不是“圆”。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人民币的大写规范:

  1. 在中文大写的金额数字前面,应该标明“人民币”的字样,大写的金额数字应该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2.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个字。
  3.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

为了确保金融、税务、财务等制度流程的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经济、财务等法律法规问题,请大家务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