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后,广东省首例适用该《安排》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案件。这一裁定对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具有深远意义。据了解,此次被认可和执行的香港法院民事判决涉及内地当事人与香港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佛山中院经过审查,确认该判决符合《安排》的要求,不违反内地法律的基本原则或社会公共利益,遂裁定认可并执行该民事判决。《安排》的实施,标志着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民商事领域判决认可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