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部旨在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该法规定了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经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保险的定义、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费率及保险费的支付等事项。同时,该法还规定了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资格要求和行为规范,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该法还设立了保险行业协会,并规定了农业保险和强制保险的特别规定。该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并经过2015年的修正,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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