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权威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以及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此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河南农业大学,始建于1902年,历经河南大学堂、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等阶段,于1984年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学校拥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是国家农业部和河南省共建的省属农业高校,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贯彻落实。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批准的2023年招生计划,并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同时,学校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对考生的健康状况有一定要求,并依据教育部、卫生部等相关规定执行。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河南省的规定执行,部分专业学费上浮10%收取。住宿费标准根据校区不同有所区别。

第七章 奖励资助

学校设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会因经济原因失学。

第八章 附则

通讯方式、申诉邮箱、招生网址等相关信息已列明。学校所有普通高招录取信息以学校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此章程由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招生咨询电话或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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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生就业办公室 责任编辑:白家瑜 编辑:周林灿